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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不合格及其控制程序不仅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而且适用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所以,在ISO标准中,它是必须形成文件的程序,对其他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和通用性。因此,笔者归纳了审核员开具不合格报告存在的九个问题并提出一些看法。
01开具不合格报告不宜过浅
在审核中,不能遇到不符合都开具不合格报告,特别是那些显而易见和易于解决的问题。对于一些口头提出马上就可以完整改的,如质量记录有几页缺少了负责人的签字,就不一定开具不合格报告。如果不合格报告开得过浅,就可能使审核的书面报告失去严肃性,流于形式,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02
开具不合格报告不宜过滥
如果不合格报告开得过滥,会使受审核方产生“虱子多了不咬人”的感觉,从而在整体上降低对纠正措施的重视程度。便如,某企业的内审共开具了36份不合格报告,而其中有8份都是记录漏签字。其实,这8份不合格报告可以“合并同类项”后,开成一张。当发现不合格较多时,可开可不开的以不开为这宜,而以口头报告的形式,充分与受审核方交换意见。要抓住主要的、典型的、要害的问题,以及具有方向性和迫切需要改进的问题开具不合格报告。
不合格报告不宜作为奖惩的依据
审核中经常遇到这样的尴尬事:组织的领导者有言在先,将依据审核员开具的不合格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包括扣分、扣款、点名批评等。这是传统管理模式的习惯做法,似乎奖罚分明,但也是对审核抽样风险性的挑战,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不公正。面对这种情况,审核员不宜直接干预,但可以在与领导交换意见时希望其借鉴西方的管理理念,改进传统的管理模式。
西方的管理理念是:出了问题先分析原因,然后采取纠正措施。我们的传统管理模式是:出了问题先找到责任人,然后施以处罚。而责任人往往没有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类似问题以后还可能发生。
局部小系统的问题宜开具不合格报告
对于受审核方系统的失误和整个过程的失控,应开具严重不合格报告。但是,对于局部小系统的问题,也要开具不合格。例如,在某机械加工车间的不合格品报告中,钻床工序占7件,不是合格品总数的三分之一。对于这种局部小系统的问题,如果受审核方没有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须开具不合格报告,促使其抓主要矛盾,实施作业层面的持续改进。
抓住改进方向性的关键问题开具不合格报告
开具不合格报告,一定要抓住方向性的关键问题,如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纳入有效文件目录进行控制,特殊过程的设备、人员、过程参数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做好对顾客满意的监视和测量,内审和管理评审不符合要求,对将要出现和已经发生的问题没有采取预防或纠正措施等。这些事关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运行和持续改进的关键的带有方向性的问题,是审核员开具不合格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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